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巾帼联谊会简介
巾帼联谊会是由济宁原种猪场肖龙荣副厂长牵头组织,由我省养猪界女性从业者、为养猪业服务的女企业负责人等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组建成立巾帼联谊会,就是秉承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的宗旨,对业界的女同胞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维护女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带动女同胞提高综合素质,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促猪业发展;总结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探讨养猪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养猪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整合力量,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搭建对内对外沟通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广大妇女同志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我省养猪业又好又快发展。联谊会在筹建过程中,得到了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畜牧协会、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的鼓励和支持,得到了广大会员的积极响应。
巾帼联谊会的领导班子,济宁原种猪场的肖龙荣场长当选为巾帼联谊会的主任,日照原种猪场刘泽云,高密永恒猪场刘娟,汶上兽医站马香兰站长,PIC中国公司柳毓苓经理当选为副主任;博山猪场的王信红当选为巾帼联谊会的秘书长,高唐大福猪场郝欢喜,远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孙海燕总经理,潍坊集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丁立宏董事长,得利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肖伟,潍坊中晨康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吕春华当选为副秘书长。
巾帼联谊会秘书处设在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的秘书处处,联谊会的咨询工作请致电秘书处:0531-87972177
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巾帼联谊会内部管理制度
(一)必须拥护《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章程》和《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巾帼联谊会章程》;
(二)热爱养猪事业,积极进取,有权利和义务为联谊会发展出谋划策,也有为联谊会活动提供方便的义务;
(三)相关服务行业的会员应热心为养猪业者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养猪业者的利益;
(四)相关服务行业的会员单位推介的产品必须通过联谊会认定,此产品性价比好,确实对养猪生产者有帮助,并报经联谊会同意后,方可在联谊会活动期间推销;
(五)相关服务行业的会员不得借助联谊会学习交流平台,有意推销没有经过联谊会通过的产品;
(六)联谊会有安排猪用新产品实验试用的义务,但是实验费用由新产品生产单位支付,会员也有自行选择试用或购买的权利,但是不通过联谊会,出现问题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七)相关服务行业的会员单位有义务为联谊会活动提供相关技术和知识的免费服务;
(八)自愿并积极参与联谊会活动。